博业体育关于印发《青海省“全民健身月”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4-02-22 04: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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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业体育关于印发《青海省“全民健身月”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现将《青海省“全民健身月”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执行,开展好系列活动。

  2023年8月8日是我国第15个“全民健身日”,8月8日所在周是我国第一个“体育宣传周”,8月是我省第一个“全民健身月”。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高原体育强省、健康青海决策部署,推进实施《体育法》《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人民群众体育文化生活,结合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和“体育宣传周”相关活动的通知》要求,定于2023年8月,在全省各地开展青海省“全民健身月”系列活动。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体育法》《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为依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青海新形象等方面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开展深入基层、贴近百姓、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省、市(州)、县(区、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联动的方式进行,省级制定全省总体方案,协同有关部门,激发社会力量,开展示范活动;市(州)、县(区、市)分别制定本级实施方案,统筹好辖区内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社会组织,广泛调动多方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群众喜爱、具有特色的主题活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响应,引领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提升健康水平,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环湖赛组委会办公室、青海省体育局、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残联、西宁市人民政府、海北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青海省体育工作一大队、青海省体育工作二大队、青海省冬季项目和户外运动管理中心、青海省体育运动学校

  各地区、各单位、各体育社会组织要按照《体育法》《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和职责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赛事、科学健身指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等活动,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健身需求,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

  1.各市(州)、县(区、市)组织举办本地区“青海省全民健身月”系列活动分会场启动仪式,可与赛事活动相结合,形成联动,凝聚全民健身工作合力。

  2.组织举办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步走、健身跑、自行车、健身操舞、健身气功、广播体操、游泳、拔河、棋类等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全民健身赛事;组织开展、射箭、摔跤、押加、举沙袋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推广冰雪项目、街舞、轮滑、滑板、飞盘、卡巴迪等新兴全民健身项目,形成满足不同人群的多元化赛事活动体系。

  3.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社区(乡村)运动会、“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进乡村、进社区,把全民健身知识、技能和活动带到群众身边。

  4.充分利用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公益性体育培训,享受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补助的场馆要积极向学校、体育社会组织提供开放服务,有效发挥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惠民作用。

  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主题活动,做好《体育法》《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宣传工作,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有奖竞答、制作播放微视频等形式开展《体育法》《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普法活动,要利用公共体育场馆等电子显示屏、宣传栏进行广泛宣传,并在赛事活动举办期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统一提供全民健身系列公益视频广告和海报,各市(州)、县(区、市)、各单位要运用好广播电视、融媒体中心、报刊杂志、户外广告等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为加强系列活动组织筹备和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2023年青海省“全民健身月”系列活动领导小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站位,统筹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把我省第一个“全民健身月”系列活动办成接地气、有特色的全民健身惠民行动。

  (二)精心筹办,确保安全。各地各单位要守住安全底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博业体育官方APP、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赛事活动安全责任。严格落实《青海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周密制定活动组织方案、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注重安全教育,严密防控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广泛推广。做好“全民健身月”主题活动宣传工作,各市(州)、县(区)要利用各类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加强新媒体新渠道的运用,积极与各相关媒体进行沟通协调,主动提供材料,做好推广普及,营造浓厚氛围。相关材料可同步报送省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体育局),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通过省垣媒体进行集中统一宣传推广,优秀材料将报送给国家体育总局。

  18月5日上午9:00-11:00红色主题专场健身操舞、健身舞龙、柔力球、鞭陀、空竹、健身瑜伽省全民健身健身操舞协会、省摔揉运动协会、省柔力球推广委员会、省鞭陀运动协会、省瑜伽协会、省老年育协会青海体育中心

  2下午18:30-20:00银龄红心专场健身气功(八段锦、易筋经、太极养生杖、大舞、导引养生功十二法、气舞等九套)、广场舞西宁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青海省健身气功协会

  58月8日上午9:00-11:00活动启动仪式青海省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组委会西门体育场

  108月21日上午9:00-11:00青春活力专场健身健美、街舞(breaking、jazz、hiphop)、体育舞蹈、轮滑、滑板省体育舞蹈协会、省健美操啦啦操健美健身协会、省街舞协会、省轮滑协会、省极限运动协会

  11下午18:30-20:00民族传统专场武术(刀枪剑棍)、跆拳道、太极拳(拳、剑、扇展演)省武术运动协会、省太极拳协会、省跆拳道运动协会

  15下午18:30-20:00千人广场舞、少儿花式篮球、足球展演省全民健身操舞协会、省篮球运动协会、省足球运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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